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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从湖南三百多年堕粮看洪武屠湘的真实历史

2025-12-22 16:05:59 / 我要吐槽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谷歌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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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网络语境中,明朝常被塑造为“汉族正统王朝”,其统治者被赋予“英雄”光环。甚至很大部分人源于对“强人政治”的崇拜,对明朝诸多暴虐行径进行无限美化。如朱元璋的图图行为(如洪武屠湘、杀尽江南百万兵(杀俘)、常州乡邑无噍类、云南片纸皆灰逐杀流潜等)被解读为“必要之恶”,甚至被赋予“维护稳定”的正当性。这种思维与法西斯主义对暴力的合理化存在相似逻辑,其危险性在于否定人性底线,为任何形式的暴力开脱。其中,对洪武屠湘的否认和洗地,是其中最广泛最常见的一种否定人性底线荒唐行径。在清朝修撰的《明史》里,几乎不见“洪武屠湘”的记载。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明史》多由明朝遗老编纂,他们倾向于美化明朝历史,有意忽略了这一血腥事件。然而,湖南地区大量的家谱、族谱和县志成为了这段惨剧的忠实记录者。据《攸县罗氏族谱》记载“有元季末,陈友谅据湖南,与朱元璋争雄事败,元璋纵兵屠戮,湘江两岸,人烟几绝,史称朱洪武血洗湖南”;《叶氏谱》记载“洪武屠湘,未先白马之盟,却有红羊之劫,血流漂杵,鬼昼哭,十室一室居人,九室堆骨”;《厚雅田王氏谱》记载“湖以南,丁洪武杀运,扫境空虚矣!我肇祖随蚁赴之众,数标杆为记。划一亩之丘,挫棘楚,芟蒿蓼,禳除厉魔,挺貔豹,奠定其家室,以繁育其子孙”;《依湖邓氏族谱》记载:“吾祖世籍豫章,丁封易代,迁来血洗,系千钧一发,绵一脉于千秋”;《吕氏宗谱》也有“洪武血洗,惠公由安仁奉调镇常”的记载。据《同治常宁志》记载:“明时卫在衡州,而所在常宁,其兵悉屯田于常宁者,盖湖南大遭屠戮后,调江西户口安插,时各处安插已遍,唯常宁,贵阳,于廿八年遭奉虎满之乱,又屠将半,故有隙地以为屯,且为捍御瑶人之所,此衡郡诸邑皆无而常宁独有之者也。”这些文字如同一幅幅惨烈的画卷,展现出当时湖南地区遭受屠杀的惨状。湖南三百多年的堕粮现象与“洪武屠湘”紧密相关,它为我们揭开这段被尘封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线索。虽然正史对“洪武屠湘”记载甚少,但民间记录和堕粮等经济现象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通过对这些历史资料的分析,我们能够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明朝初期湖南地区所经历的惨痛历史。堕粮制度的直接导火索,是湘乡义军首领易华与朱元璋的敌对关系。元末群雄割据时,易华先投陈友谅,后助其子陈理守武昌。陈友谅与朱元璋鄱阳湖之战后,陈理困守孤城,易华从湘乡紧急筹集10.8万石粮食输送武昌,使陈理得以坚守半年。朱元璋攻破武昌后,从粮册中发现湘乡的“助敌”行为,当即震怒下令以后每年赋税即以此数为额!这一决定将湘乡的粮赋从元代3.6万石直接提升至三倍以上,且强制以银两缴纳,形成“堕粮”制度。从报复逻辑看,朱元璋此举具有双重动机:其一,对敌对势力的直接惩罚。陈友谅势力覆灭后,朱元璋对支持陈氏的地区展开系统性打压,湘乡则因具体助粮行为遭受极度严厉惩罚;其二,树立统治权威。通过极端手段震慑潜在反抗力量,向天下宣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统治原则。这种报复性思维,与朱元璋对苏州(因支持张士诚)征收“重赋”等行为一脉相承,均体现其以暴力手段巩固政权的典型特征。堕粮制度的残酷性,远超普通赋税加征。湘乡地处丘陵山地,田土稀少,元代人口约十万人,粮赋在3.3万至3.5万石之间。朱元璋的“纸上加亩”将上等田亩征粮从4.8升陡增至9.9升,中等田亩从6.3升增至9.3升,下等田亩从无到有增至8.2升。为凑足10.8万石粮赋,湘乡不得不虚增田亩数至3859顷,导致“旧家不堪输纳,荒逃者尤多”。这种超负荷赋税直接引发人口锐减与社会崩溃。顺治时湘乡县令叶良礼说:“湘乡之苦,无大于堕粮一事,三百年积患弗除”; 康熙时湘乡知县刘履泰指出:“明初定楚,大创逆党, 曾以邑人易华所助陈友谅之粮,如数科之,遂成三百年之隐痛也。湘之为湘不可问矣! 厄于苛政者十年, 厄于兵火者三十年,厄于租庸调者三百年矣! 促席问故,则明初定楚大创逆党,曾以邑人易华所助陈友谅 之粮如数科之,遂成三百年之隐痛耳。”

按《明史 ·食货志》载:“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平均一亩在五升左右。湘乡为了满足税粮数额,一方面湘乡田本下田,不得已而分为上、中、下三则科粮,“上则每 亩九升九合九勺四抄,中则九升三合三勺四抄,下则八升二合一勺六抄八撮。”另一方面是“纸上加亩”, 就是“捏添田亩”,“前明册载田一万七百四十顷二十五亩三分八厘一毫五丝”,“此系堕粮无着,纸上加摊之亩数。”其后更有山水冲划、河岸崩塌、山脊冈阜无水荫注、积年荒废者俱在此数之内。顺治八年湘 乡知县南起凤奏文中写到“各县竹山塘屋不入正粮, 独湘乡荒山涸池尽行照田派征,是以每田一亩分作三 亩起科。” 由此可见湘乡百姓税收的繁重。明宣德年间,大理寺评事(湘乡籍)贺宗曾以水灾奏减税粮四千石,但对于十万八千石而言,意义不大。康熙年间偶有减免,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堕粮”所带给湘乡百姓的重负,直到乾隆二年才最终解决湘乡赋税繁重的问题。“湘乡赋税困于明之浮堕憔悴已极,直到乾隆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奉上谕,朕闻湖南长沙府之湘乡浏阳二县较附近之长沙、 醴陵、湘潭、宁乡等每田一亩所完钱粮俱重二三分不 等,小民输纳未免拮据。查长沙为省城首邑,与湘浏毗连,其粮额旧为适中,似应将湘浏二县钱粮比照长沙则例,则小民力量宽舒。”从明代到清乾隆前,湘乡一直苦于堕粮,“自元视明,额增十倍有余,苦累三百余载”,而“民悲流离之日蹙”。明朝万历年间,湘乡人口仅四万多人,至清乾隆三年取消堕粮前,湘乡“田土荒芜,十室九空”,百姓或逃亡他乡,或沦为流民。直到乾隆帝将粮赋减至52289石,湘乡人口才在嘉庆年间爆发式增长至58万,成为全国人口大县。再过56年,到同治十年(1871),全县人口达108.3252万人。这一历史轨迹清晰显示:堕粮制度不仅是经济惩罚,更是一场持续三百多年的“人口大清洗”。朱元璋通过这种极端手段对湖南地区进行清洗,一方面是对当地百姓的经济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削弱可能存在的反抗力量。高额的赋税使得百姓难以维持生计,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从而达到稳固统治的目的。湖南三百多年的堕粮现象与“洪武屠湘”紧密相关,它为我们揭开这段被尘封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线索。虽然正史对“洪武屠湘”记载甚少,但民间记录和堕粮等经济现象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通过对这些历史资料的分析,我们能够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明朝初期湖南地区所经历的惨痛历史。

如果一个湖南人吹朱明,那就相当于一个爱尔兰人吹大英维多利亚。

只要稍有正常智商的人都清楚,如果朱元璋不是屠湘元凶,凭啥要加堕粮?你不是自吹吊民伐罪,如果是元军干的或陈友谅干的或易华干的,那你就应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如果是你朱重八手下自作主张干的,那堕粮也不会有,因为收税粮是大明朝廷的权力,区区军人没这个资格。

曾国荃怎么不把孝陵掘了,为湘乡出口气。

朱棣也屠过河北某些县城

楼主来看看这个《醴陵何氏五修族谱》,写于清雍正十二年甲寅秋月的《续修谱序》中说“当圣朝定鼎之初,兵燹频仍,迁徙靡常,家常谱牒,尽销沉于烽烟灰烬中”

《明太祖实录》记载:“友谅大制楼船,数百艘,皆高数丈,饰以丹漆,每船三重,置走马棚,上下人语不相闻……”《国初群雄事略》记载:“陈友谅大船,涂红为号,大者容三千人,中者二千五百人,小者千余人。”显然,如果湖广行省被元朝弄得“土著几尽”,陈友谅是无法建立起一支数百艘庞大舰队。他不是亡灵法师,无法召唤亡魂为自己建造舰队充当士兵。湖广地区因兵燹而“土著几尽”的凶手只能是朱元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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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史》根据明官方档案洪武二十四年人口206.7万,估测人口356万。无论是哪个数字,都证明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湖北湖南在明初几乎没多少人了,经过江西填湖广才有两百到三百万人。如果没有移民的话,洪武元年估计不到百万人。

洪武三十年(1397)二月丁酉(十四日),常德府武陵县民言:“武陵等十县,自丙申(元至正十六年,1356)兵兴,人民逃散,虽或复业,而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邻近江西州县,多有无田失业之人,乞敕江西量迁贫民开种,庶农尽其力,地尽其利。”上悦其言,命户部遣官于江西分丁多人民及无产业者于其地耕种。(《明太祖实录》卷二五〇第3619页)细心的网友或许注意到以上史料不经意透露出的洪武屠湘的后果——洞庭湖周围的鱼米之乡常德地区十个县莫名其妙变成了无人区,而且直到洪武三十年还是无人区。细思极恐。

朱重八真是贼性难改,害湖南三百多年

没事,猪明孝子会给他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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