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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安庆206国道动迁22年,至今未安置我的店铺,恳求上级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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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206国道动迁22年,至今未安置我的店铺,恳求上级督办》来信时间:2015-02-08 20:49:32尊敬的安徽省交通厅领导: 您好!我们系安庆市经开区菱北办事处罗冲村居民,原为安庆郊区206国道集贤关个体工商户。现有民生安置问题向贵厅投诉求助: 1、80年代为响应“改革开放、国家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政策”,我们在安庆206国道集贤关一级路段、交通大道上自建饭店店铺(非住宅),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2、根据1992年宜交通计字(92)42号文件、皖交基字(92)71号文件,1993年为支持“206国道怀宁月山至安庆汽车轮渡段拓宽工程”建设,206国道十里乡指挥所、罗冲村委会与我们签订拆迁协议,将我们赖以为生的饭店(非住宅)拆除,但因基层政府<渎职>、<失职>和<不作为>,至今未获安置已达22年。 3、当年征迁安置原则:“沿206国道整齐靠后、就近安置、退后重建”。房屋、附属物拆迁后<新建用地>(非新宿基地)由乡镇负责调剂解决,安置由乡镇交由村委会负责。206国集贤关沿边有罗冲马塘组土地,并非沿线土地均属红塘组。1993年9月18日,我向罗冲村委会递交报告,时任罗冲马塘组组长签字同意安置,请求在206国道原店铺以北位置就近安置“新建用地”,但罗冲村委会未安置。 4、2005年安庆行政区划调整,安庆郊区改为宜秀区,十里乡划归大观区,罗冲村划归宜秀区菱北办事处,菱北办事处由安庆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06年安庆市政府97号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妥善处理罗冲村债权债务;集贤北路两侧的土地开发和规划建设,路东归经开区。” 我们当年积极支持206国道拓宽,换来的却是安庆地方基层政府20多年<不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予安置)、20年后<乱作为>(2014年7月15日,安庆经开区管委会、菱北办、罗冲村委会提出“安庆机场路在建门面房安置方案”,机场路实为三级标准以下<偏僻路段>,实为“乡村道路在建门面房”,<显失公平>)。 我们提出“安庆迎宾西路瓜园小区已建门面房安置”无论在情、理、法上,均属<合情、合理、合法>,切实可行,并无不妥。不仅符合罗冲村集体规划定点,且在安置地点上已属主动“<退让三尺>”,迎宾西路为二级路段,瓜园小区仍有闲置已建门面房,该小区安置罗冲村2003年拆迁户。而安庆经开区管委会等提出法律途径解决,该答复系<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原本可以<对话协商>民生安置问题,<事实清楚>,但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心知肚明>,却<推三阻四>,<避重就轻>,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人为本”理念,罔顾自身职责和使命,辜负民众信任与期待。 206国道拓宽征迁是造福人民之举,百姓在积极支持的同时自身财产权益理应得到政府的尊重与保护。我们只求最基本的公平、合理、妥善安置,希望贵厅给予重视与关注、帮助。盼复!

答复时间 2015-03-13 15:10:22答复单位:安徽省交通厅、安徽公路管理局 尊敬的韩先生: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安徽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您反映安庆206国道集贤关一级路段、交通大道上自建饭店店铺拆迁安置问题的留言,我厅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了了解,现回复如下: 我厅查找了安庆市政府关于206国道月山至安庆轮渡段改造工程的相关会议纪要。该纪要对有关土地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明确了具体方式和征迁费用标准。 1、安庆市政府办公室1992年7月21日第十九号会议纪要《关于206国道月山至安庆汽车轮渡段改造工程的会议纪要》规定:工程所需土地和房屋的征迁工作,由怀宁县和郊区政府同指挥部签订工程及经费总承包协议,具体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征迁费用标准,本着既遵照省有关规定,又充分考虑被征迁农户实际情况,由指挥部参照铁路征迁费用标准,统一制定执行。(见该会议纪要附表一合九铁路合安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意见) 2、安庆市政府办公室1992年10月26日第三十四号会议纪要《关于206国道月山至汽车轮渡段公路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集贤关至轮渡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仍执行市政府7月21日会议纪要精神和指挥部8月4日会议研究决定的意见。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在郊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十里乡、龙狮乡与指挥部签订协议,实行总承包。郊区政府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3、1992年8月4日,206国道月山至汽车轮渡段改造工程指挥部《会议纪要》[宜路指字(92)1号]第二条:会议同意(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的关于征地、拆迁经费补偿标准(即按铁路征迁补偿标准),工程计划安排、资金筹集等意见。第三条:会议同意征地拆迁工作由乡、镇具体负责,并实行合同总承包。 4、《206国道月山至汽车轮渡段改造工程征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附属物拆迁后新建用地由乡、镇负责调剂解决。 因此,您要求的拆迁后新建用地的调剂工作,不属于市交通、公路部门职责范畴,应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解决。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安徽省 > 安庆市 > 书记虞爱华【投诉】拆迁房至今未还2014-09-06 17:52虞书记您好,我是大观区十里乡罗冲村的,我们家现在房子已经拆迁10多年了,但是至今都没有还房子到我们这,家里有人的都还了房子,可是,家里没有人的房子根本拿不到,麻烦书记重视一下这个事情。我们现在真的急需房子。不能说我们没有人的就等着村里人分。我们不能一直租房住啊。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安庆开发区管委会 2014-09-22 08:49网友,您好!开发区的拆迁量较大,还建房分批次建设安置,本着“急需先安”的原则,罗冲村已在开发区迎宾北苑1号地块和菱北派出所西边地块安置两次。近期,从瓜园还建点又调剂部分还建房用于罗冲村被拆迁户安置。根据管委会安排,安置工作由菱北办事处负责,你可直接到菱北办事处咨询。咨询电话:5357297。

2014年9月22日,安庆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答复:1、还建房(也含门面房店铺)分批次安置,本着“急需先安”的原则;2、罗冲村已在迎宾北苑和菱北派出所地块安置了两次;3、近期从瓜园还建点又调剂部分还建房安置罗冲村;4、根据管委会安排,安置工作由菱北办事处负责。经查,迎宾北苑、菱北派出所地块和瓜园小区均安置罗冲村拆迁户,均是2003年开发区3.9工业园的拆迁户。本人的店铺是1993年拆迁的,10年前的开发区3.9 拆迁户都已安置,而20年前的拆迁户,至今却未安置。这是何道理?!

安庆市政府官网-市民心声(2014年9月)【瓜园小区咨询】 发表于 2014-09-23 09:58:15请问开发区菱北办事处,瓜园小区主要安置 哪些村的拆迁户?瓜园小区房源的具体数量为多少?安置给每个村(现为社居委)具体房屋套数各自为多少套?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与安置,即安置方案与安置原则?何时(具体的时间点日程安排)正式开始着手统一进行安置?以上五个问题,请相关领导负责人 分别逐一回答,详细答复与说明!谢谢。【开发区菱北办事处】 发表于 2014-09-25 14:09:53 网友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瓜园小区原地块位置是乌岭社区<瓜园队>,规划建设8栋,住房306套,分别用于<乌岭社居委>瓜园拆迁户及3.9剩余拆迁户173套、<苏岗社居委>征迁剩余户47套、<集贤北路拓宽拆迁户>16套等,目前已经安置完毕。 <剩余70套>住房已经交给<罗冲社居委>,社居委也正在研究方案,以便确定分配方式,预计10月份开始安置。 菱北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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