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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1宁乡:敲诈勒索,剥削农民工劳动力
2024-09-12 23:07:04 / 我要吐槽AD2
我名周伯清,住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灰汤镇永兴村禾场组农民,身份证 430124××××06299577电话号码 138××××0649公开网络投诉爆光湖南鲲鹏物业公司敲诈勒索农民工的重大恶性案件。被投诉单位:湖南鲲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鲲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鲲鹏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五矿麓谷产业园2期A4栋12层1201房客服热线:0731一84811126申请被投诉人:沈佩,电话(18874260410)鲲鹏物业公司德惠雅苑经理。投诉事由:我于2024年2月27日由鑫威保安公司(鲲鹏物业公司外包单位)应聘为岳麓区坪塘街道德惠雅苑小区担任保安工作,由于公司原因,鑫威保安公司于5月31日撤场。6月1日鲲鹏物业公司又将保安业务外包广东蓝盾保安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我也继续留在德惠雅苑担任保安工作。后来由于广东蓝盾保安公司湖北武汉分公司恶意拖欠,克扣,打压农民工工资,被迫于8月31日与保安公司解除合同离职。 在德惠雅苑的6个月保安工作期间,鲲鹏物业公司经常安排保安(尤其我是巡逻岗)做保洁,绿化,工程遗留等工作。我们保安受双重领导和双重管理,而我们的工资只有一份微薄的保安工资,我多次跟物业经理沈佩提出:等价交易,有偿服务,要求公司依法依规适当支付劳动报酬。可沈佩这是土皇帝却说:“不要跟她讲法律,法律没有用,不现实,要按公司的制度,支付工资是不可能的”。他们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也违背了良心与道德。是典型的敲诈勒索农民工。他们公司评为“全国物业百强”也是敲诈勒索敲出来的。综上所述:诉求鲲鹏物业每月支付一千元劳动报酬,六个月,共计六千元。同时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农民工一个公道。投诉人:周伯清2024年9月10日Powered By © 小虾米资讯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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